2010年5月5日 星期三

99(18)週記:990425-990501

  清晨練車。國道走山。台大醫院。交通事故。實驗室會談。少有機會在自己家看到的客人。

●99/04/25(日):
  清晨四點跟姊夫出門練開車,他當初考的是手排駕照,所以自排車根本不需要什麼特別教導,坐上去就會了。帶他開過木柵動物園、深坑,繞了一大圈回家,睡回籠覺。
  時間接近中午,家裡臨時決定去金山逛逛兼吃午餐,上了北二高發現塞車,改從新店下,去家樂福美食街。回到家看新聞才發現北二高走山,換算下來,如果我們有去金山,回家差不多也是那個時間,還好沒去,還有親戚打電話來關心。

●99/04/26(一):
  寫了一天週記還沒寫完。今天中午幫老闆打電話問紅外線筆,要等到五月十日後才有貨。昨天走山,今天地震,台灣災禍不斷……

●99/04/27(二):
  早上把週記寫完。下午陪阿姊去台大做檢查,但不是平常去的血液腫瘤科,而是基因醫學科。

●99/04/28(三):
  去學校的路上,發生了一件大事,交通事故。重點節錄如下……

  • 地點是個小巷裡的公園東南角,一個沒有紅綠燈,有黃網線的十字路口
  • 摩托車撞摩托車
  • 我是被撞的,被對方從右側撞
  • 我是賠錢的,因為我趕去打工,不想跟他多耗
  • 我付了新臺幣貳件參佰元整給旁邊的車行,請車行修對方的車(價錢是老闆估價的)。至少對方沒另外要求醫藥費趁機敲竹槓
  • 在只有皮肉傷的狀況下,用錢買「找警察浪費的時間」與「準時上班的信譽。避免臨時找安排很麻煩的代班」應該值得
  • 查了對方車籍資料,登錄姓氏與網路上可能的線索不符,所以無法確定對方身份
  • 一位根本可以算是「陌生人」關係的學妹,特地傳手機簡訊來關切,有驚有喜
至於其它詳細的東西,請見噗浪上的詳載: 事情原委娘親訓斥第零天(有傷口照)第六天(有傷口照)

●99/04/29(四):
  看明天要報的論文,沒能今天看完。接洽路口監視器的事:調閱路口監視器需要由警方提出申請,複製檔案也需警方同意,太麻煩所以算了。

●99/04/30(五):
  事隔將近三個月,再度輪到我報告,而且還是跨系的。前面報的很隨意,主要是後面放影片比較歡樂。老闆再度提醒了一次「沒有什麼進度」,因為看論文的關係……

●99/05/01(六):
  今天二舅來家裡玩,主要是帶東西來給阿姊。然後一行人去家樂福吃中餐,再去逛好事多。晚上寫了篇小寶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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